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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计税的问题

来源:      2019-8-17 9:04:43      点击:


【问题】:营改增前,地税不论企业的营业额大小统一税率进行征税。营改增后国税按年营业额进行定性,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税),50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按11%征税)。但是我们的工程在结算计税时是统一按11%计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就可以赚了8%的税金差额。因此,是否应该象以前的劳保取费一样在工程结算前先查询该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就按3%的税率计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就按11%计税。

【解答】:
 您好,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的计税方法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