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复审项目意见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07号)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工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实际,完成2018年度拟复审项目审查工作。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6日。请审查意见为修订的各标准项目编制组于2年之内完成修订工作,重新发布备案。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需提出书面意见,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含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如代表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日期前报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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